2025.07.25 | 604061491 | 4次围观
原标题:《中国人民银行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跨国公司本外币跨境资金集中运营管理规定>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为稳步推进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试点,更好便利企业跨境资金统筹使用,发挥跨境业务服务实体经济、促进贸易投资便利化的作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共同起草了《关于印发<跨国公司本外币跨境资金集中运营管理规定>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反馈意见:
一、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送至:rmb@pbc.gov.cn或zibensi@mail.safe.gov.cn
二、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发送至: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0号中国人民银行宏观审慎管理局或国家外汇管理局资本项目管理司(邮编:100800),并请在信封上注明“本外币跨境资金集中运营通知征求意见”字样。
三、将意见传真至:010-66016463或010-68402208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5年8月24日。
附件1:中国人民银行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跨国公司本外币跨境资金集中运营管理规定》的通知(征求意见稿).pdf
附件2:《中国人民银行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跨国公司本外币跨境资金集中运营管理规定〉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pdf
中国人民银行
国家外汇管理局
2025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