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吸收合并事项,中国船舶(600150)、中国重工(维权)(601989)8月4日晚间同步发布公告,启动异议股东现金选择权实施。中国船舶、中国重工股票将在8月13日停牌,其中中国重工将停牌直至终止上市。
在7月18日,中国船舶通过向中国重工全体换股股东发行A股股票的方式,换股吸收合并中国重工的交易,已取得证监会出具的同意注册批复。不过,此前两家公司在临时股东大会上审议相关事项时,均有股东在表决时投出有效反对票。
因此,以上投出有效反对票的股东如持续持有代表该反对权利的股票,直至现金选择权实施日,且规定时间里成功履行相关申报程序,将可享有异议股份的现金选择权。
公告显示,中国船舶异议股东收购请求权行权价格为30.02元/股,中国重工异议股东现金选择权行权价格为4.03元/股。其中中国船舶方面的申报期间均为8月13日至8月15日的9:30—11:30、13:00—15:00;中国重工方面的申报期间为8月13日9:00—15:00。
两家公司一致提示风险称,若公司异议股东行使现金选择权,将可能导致一定亏损。其中,中国重工8月4日股票收盘价为4.68元/股,相较于本次现金选择权的行权价格溢价16.13%;中国船舶8月4日公司股票收盘价为34.04元/股,相较于本次收购请求权的行权价格溢价13.39%。
复牌安排方面,中国船舶股票将于刊登异议股东收购请求权申报结果公告当日复牌。中国重工股票预计于8月13日开市起停牌,并将于现金选择权申报后继续停牌直至终止上市,未申报实施现金选择权的A股股东所持有的公司A股股份将按比例转换为中国船舶的A股股份。
根据公司法规定,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此项制度旨在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在今年2月份国泰君安、海通证券实施合并前也按规定履行异议股东行权安排,不过最终两家券商都没有异议股东申报行使现金选择权。回溯两家券商实施吸收合并的时间表,两家公司在1月21日明确异议股东安排,在2月7日披露申报结果,3月4日海通证券A股股票终止上市,3月16日国泰君安、海通证券吸收合并正式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