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聆达股份(300125)被正式处罚后股民索赔启动,新宁物流(300013)索赔案倒计时

2025.09.17 | 604061491 | 3次围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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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年9月11日,聆达股份(300125)公告收到大连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许峰律师提示,聆达股份虚假陈述引发的投资者索赔案案已经启动,如果投资者因此受损,建议保持关注。(许峰律师专栏)

  上述《行政处罚决定书》公告信息显示,经查,当事人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一)未按规定披露对外担保事项

  对相关担保事项,聆达股份未履行上市公司相关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其中2023年10月24日和2023年11月5日发生的2笔合计8,000万元对外担保未在2023年年度报告中披露,占当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9.42%;2023年期末余额5,000万元,占当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2.13%。

  (二)未按规定披露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聆达股份连续12个月内累计关联方资金占用金额为6,560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9.95%。对相关资金占用行为,聆达股份未履行上市公司相关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其中2023年7月24日、2023年8月至9月期间发生的2笔合计5,000万元资金占用未在2023年年度报告中披露,占当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2.13%;2023年关联方资金占用期末余额5,648.08万元,占当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3.71%。

  许峰律师认为,综合以上违法事实,根据证券法规定,在2023年6月12日到2024年4月27日之间买入聆达股份股票,并在2024年4月27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股票的投资者,目前已可发起索赔。(ST聆达维权入口)

  除了聆达股份投资者索赔案已经启动,新宁物流(维权)(300013)投资者索赔案已经进入倒计时,目前仅剩下三个月左右。

  许峰律师代理的新宁物流(300013)投资者索赔案向法院提交立案,目前正在等待法院的下一步安排,律师团队同步还在继续推进后续案件的立案工作,还在继续接受其他投资者的索赔委托。

  2023年7月5日,新宁物流(300013)公告收到江苏证监局《行政处罚决定书》,经查明,新宁物流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2015年8月至2021年12月,广州亿程交通信息有限公司(

  系新宁物流全资子公司,贵州亿程交通信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州亿程)和重庆亿程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亿程)系广州亿程全资子公司。2018年,贵州亿程通过将视频卫星定位汽车行驶记录仪置换服务合同伪造成销售及服务合同,虚构车载终端销售及服务合同和技术服务合同等方式,虚增对贵州成黔天骄出租汽车服务有限公司、贵阳致远城达出租汽车有限公司、贵州兴筑凯宾出租汽车有限公司、贵阳市城市客运出租汽车行业协会、中国移动通信集团贵州有限公司安顺分公司的营业收入95,858,939.32元。

  2018年,重庆亿程通过虚构软、硬件销售合同和卫星定位汽车行驶记录仪销售与服务合同等方式,虚增对重庆海外旅游客运有限公司、重庆公路运输(集团)有限公司、重庆长途汽车运输(集团)有限公司、重庆市万州汽车运输(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上述公司关联公司的营业收入9,261,561.57元。

  上述两家公司2018年合计虚增收入105,120,500.89元,占新宁物流2018年年度报告披露营业收入的10.06%。

  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主任许峰律师认为,综合以上信息,根据法律规定,在2019年4月25日到2022年12月31日之间买入新宁物流股票,并在2022年12月31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股票的投资者,目前还可发起索赔,但所剩下的诉讼时效已经不多,“过期作废”。(新宁物流维权入口)

  (本文由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主任许峰律师供稿,不代表新浪财经立场。许峰律师,2008年起律师执业,执业服务范围涉及虚假陈述、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证券欺诈领域索赔代理。十几年来已代理近两百只股票的投资者胜诉或调解获赔,同期还在代理诉讼时效内近三百只股票的索赔案件,部分也已有胜诉以及调解获赔先例。执业证号:13101200810965495)

聆达股份(300125)被正式处罚后股民索赔启动,新宁物流(300013)索赔案倒计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