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过一生的触角
乡下的夏天是被知了叫醒的,而我,是被天牛叫醒的。

不是它真的会叫,是那对触角太长了,长得能拨开我所有的睡意,它趴在窗前的苦楝树上,黑底白点的鞘翅像一件打了补丁的旧袍子,可偏偏头上顶着两根细长的触角,一节一节地探出去,比它的身体还要长,风一吹,那触角就颤巍巍地晃,像两条找不到归途的路。
我趴在窗台上看它,一看就是整个下午。
那时候总想,天牛为什么要长这么长的触角呢?它那么笨拙,飞起来嗡嗡响,像个迷路的邮差,可那对触角却灵巧得不像话——向左探探,向右碰碰,碰到另一根树枝,便缓缓收回,再向别的方向伸去,它是在用那比身体还长的触角,丈量这个世界吗?
“触角是它的眼睛。”祖母说。
祖母不认识字,却认识所有长着触角的虫子,她说天牛是天上的牛,不小心掉下来的,所以触角才那么长——“要摸着天回家呢。”
我信了她的话,那个夏天,我跟着一只天牛走了一下午,看它如何用触角试探每一片叶子的纹路,如何在一根细枝上犹豫,最后又折回来,那对触角像两根盲人的竹杖,敲敲打打,却总能找到该去的地方。
后来我长大了,知道天牛的触角是它的嗅觉器官和触觉器官,但那个“要摸着天回家”的说法,却在我心里生了根。
去年回乡,窗前的苦楝树已经被砍了,我站在树桩旁,想起那只夏天里的天牛,想起它那对长过一生的触角——那么长,长得足够触碰到整个夏天的轮廓;那么细,细得好像随时会断在风里。
也许它从不在意方向,活着,就是用触角一直探、一直碰、一直向前,哪怕这路,比它的身体还长。
而我,已经很久没有用心地伸出过我的触角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