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深了,城市的脉搏渐缓,道路上的车流也随之稀疏,就在这本该归于宁静的夜色里,总有那么几束刺眼的白光,如同利刃般划破黑暗,瞬间刺痛行人与对向司机的双眼,这,就是夜间违规使用远光灯的“不文明用光行为”,它看似只关乎一束光的远近,实则考验着一座城市的文明尺度,拷问着每一位驾驶者的公德之心。

让远光灯暗下来,让文明出行亮起来

远光灯本是为照亮前路、保障安全而设,却因一些驾驶者的自私与疏忽,成为隐形的“马路杀手”,当一束强光毫无遮挡地射入对面司机的眼眸,短暂的“致盲”可能意味着数秒的视野丧失,而这数秒,足以让一个鲜活的生命消逝,足以让一个家庭支离破碎,那些被强光照射后骤然减速、变道甚至失控的车辆,那些因视线受扰而惊慌失措的行人,都在无声地控诉着这种“光污染”背后的危险与冷漠。

从更深层来看,夜间违规使用远光灯,折射出的是一种“以我为主”的狭隘路权观,在部分驾驶者眼中,自己的便利凌驾于他人的安全之上,自己的视野清晰远比公共秩序重要,他们或许熟知交通法规,却视若无睹;他们或许明了远光的危害,却置若罔闻,这种对规则的漠视、对他人的不敬,正是社会文明进程中刺眼的“斑痕”,整治不文明用光行为,本质上是在矫正一种失范的交通伦理,是在重塑“车让人、车让车”的文明自觉。

当下,多地交警部门已对夜间远光灯违规使用开展专项整治,从“路面查处”到“科技赋能”,从“现场教育”到“体验式执法”,多措并举,彰显了治理的决心,法律的约束终究是外部的“他律”,若不能内化为驾驶者心中的“自律”,整治效果恐难持久,我们需要一场从“不敢用”到“不想用”“不屑用”的观念转变,这需要更广泛的宣传引导,让更多人知晓远光的正确使用场景;更需要每一位驾驶者将“与人方便,自己方便”的古老智慧融入握方向盘的手、踏油门的脚。

城市的夜晚,应当有万家灯火的温馨,有车水马龙的有序,而不是被无序的光束切割得支离破碎,整治不文明用光,看似是让远光灯“暗下来”的小事,实则是让文明出行“亮起来”的大事,当每一位驾驶者都能在会车时,轻拨一下灯光操纵杆,将刺眼的远光调为柔和的近光,那一刻,调暗的是一束光,点亮的却是一颗心,温暖的是整座城。

愿我们的每一次夜间出行,都能少一分刺眼的“光害”,多一分温润的“光华”,让灯光成为守护安全的“眼睛”,而非伤害他人的“凶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