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市,是城市肌理中最生动的部分,当夜幕降临,摊主们支起棚架、点亮灯泡,烤串的滋啦声、食客的谈笑声、锅铲与铁板的碰撞声交织在一起,构成了一幅充满生命力的市井画卷,当这份热闹越过边界,侵占了居民的人行道、堵塞了消防通道、将喧嚣持续到凌晨三四点,烟火气便成了扰民的“硝烟”,如何让夜市既“活”起来又不“乱”下去,城管部门“合理划定经营时间段”的举措,无疑是在两难之间寻找最大公约数的务实之策。

曾几何时,夜市管理陷入一种“一管就死,一放就乱”的怪圈,要么是粗暴的全面取缔,让依靠夜市谋生的摊贩失去生计,也让城市的夜经济黯然失色;要么是放任自流,导致占道经营成风,垃圾油污遍地,周边居民怨声载道,在这对矛盾中,划定经营时间段体现的是一种精细化治理的思维:它不再纠结于“该不该有夜市”的二元对立,而是聚焦于“夜市该如何存在”的时空安排,它承认了夜市存在的合理性与经济价值,同时也尊重了居民享有安静、整洁、畅通公共空间的基本权利。
合理划定时间,关键在于“合理”二字,这不是简单地规定“晚上十点必须收摊”那么僵硬,而是需要基于对周边环境的深入调研,进行科学的、人性化的时段设计,在紧邻居民区的夜市,可以将收市时间定在晚上十点或十一点,确保居民能够正常休息;而在商业区或远离住宅区的空旷地带,则可以适当放宽至凌晨,以满足城市夜猫子的消费需求,划定时间还要与“划线经营”相结合,明确在哪个时间段内、在哪个具体区域可以摆摊,做到“定时、定点、定责”,到了收市时间,摊主负责清理自家区域的垃圾,恢复道路原貌,第二天清晨,这里又是整洁的街道。
对于摊贩而言,明确的“经营时间表”反而是一种保护,它给了摊贩一个稳定的预期,不必再与城管“打游击”,可以安心地在该时段内经营,规划自己的生意,规则越清晰,经营越踏实,他们知道几点出摊、几点收摊,也知道必须在划定的线内摆放,这种确定性比以往“看运气”的生存状态要好得多,这背后,是城市管理从“堵”向“疏”、从“管制”向“服务”的理念转变。
划定时间只是第一步,后续的监管与执行同样重要,如果时间一到,摊主们无动于衷,依然我行我素,那么规则就会形同虚设,甚至伤害政府公信力,这就需要城管部门在收市时段加强巡查,耐心劝导,同时可以引入积分制、黑名单制等柔性管理手段,对屡次违规者进行约束,也可以发挥摊主自治组织的作用,让他们互相监督、自我管理,降低行政成本,提高治理效能。
一个理想的城市,不应该只有写字楼的灯火通明,也应该有夜市的人间百味;不应该只是秩序井然的寂静,也应该包含适度的、有节制的热闹,夜市占道扰民的问题,本质上是不同群体对城市公共空间使用权的竞争,是城市发展与居民生活需求的碰撞,城管部门划定经营时间段,就是在尝试给这种竞争划定一条公平的界线,给这种碰撞加装一个缓冲的弹簧。
让烟火气在合适的时间、合适的地点升腾,让安宁夜在应有的时段、应有的区域回归,这需要管理者的智慧,需要摊贩的自律,也需要居民的理解,当“定时”的刻度被共同遵守,城市才能既有繁荣的活力,又有安然的温度,那才是真正的宜居之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