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需要帮忙转个账,动动手指就能赚几百块。”这样看似轻松的“生财之道”,往往隐藏着巨大的法律风险,男子李某就因贪图小利,用自己的银行卡帮助他人转账“刷流水”牟利,结果钱没赚到多少,自己却因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简称“帮信罪”)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据办案民警介绍,李某此前在社交平台上结识了一名“网友”,对方声称有一条“快速赚钱”的门路,只需要提供自己的银行卡帮忙接收资金并转到指定账户,每转一笔就能获得不菲的“手续费”,起初李某也有所犹豫,但在对方“无风险、来钱快”的反复蛊惑下,最终还是没能抵挡住诱惑。
在短短几天内,李某的银行卡账户流水高达数十万元,每当有资金转入,他便按照“上线”的指示,迅速将钱款分散转出至其他多个账户,李某以为自己只是做了一笔“灰色生意”,殊不知他的银行卡早已沦为电信网络诈骗团伙洗钱的工具,那数十万元的流水,正是全国各地受害者被骗的血汗钱。
警方在侦办一起电信网络诈骗案件时,循线追踪资金流向,最终锁定了李某,面对突然上门的民警,李某这才如梦初醒,懊悔不已,他坦言自己知道这些钱“可能来路不正”,但总觉得“只是帮忙转个账,又不是我去骗的人”,心存侥幸以为能逃避打击。
对此,办案民警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的规定,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即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李某在明知资金可能涉嫌违法犯罪的情况下,仍提供银行卡并实施转账行为,且涉案金额巨大,其行为已触犯法律,李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警方提醒广大群众:切勿出租、出借、出售自己的银行卡、电话卡以及微信、支付宝等支付账户。 所谓“跑分”、“刷流水”、“帮忙转账”等行为,实际上就是在为电信网络诈骗、网络赌博等犯罪活动“洗钱”,不要被蝇头小利蒙蔽双眼,不要沦为犯罪分子的“工具人”,一旦涉案,不仅个人征信将受到严重影响,还将面临法律的严惩,请牢记: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看似轻松的“快钱”,往往通向的是犯罪的深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