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夜的高速公路,对向车道突然射来一道刺眼的白光,你的世界瞬间被吞没,瞳孔剧烈收缩,本能地眯起眼睛,却什么也看不见,那短暂的几秒钟,你的车以每小时一百公里的速度在黑暗中滑行,像一只被蒙住双眼的猛兽,你不知道前方是否有弯道,是否有行人,是否有另一辆车的尾灯正在逼近,直到那束光擦肩而过,你才重新看清世界,而后背已经惊出一层冷汗。

这不是电影情节,这是每一个夜间驾驶者都曾遭遇的现实。
远光灯,这个原本为了照亮夜路的装置,正在成为马路上最温柔的凶器,说它温柔,是因为使用者毫无恶意,甚至不曾意识到自己的行为正在造成威胁;说它是凶器,是因为每一次滥用,都可能将他人推入万劫不复的深渊,据统计,夜间交通事故中,因灯光使用不当导致的事故占比超过三成,这些数字背后,是破碎的家庭,是消失的笑容,是再也回不去的明天。
可为什么仍有人固执地开着远光灯?
有人说,是忘了切换,城市灯火通明,有时确实会忘记自己还开着远光,这是疏忽,尚可原谅,但更令人心寒的,是那种“我看见了就行”的傲慢,在他们的逻辑里,远光灯让自己的视野更清晰,至于对向驾驶者的感受,对不起,不在考虑范围之内,这种人,把马路当成了自家的庭院,把他人当成了无形的存在。
远光滥用的本质,是一种文明的失明。
文明不是高高在上的口号,而是深夜里那轻轻的一拨,当你看到对向来车,手指在拨杆上轻轻一勾,从远光切回近光,这个动作耗费不到一秒,却传递出无价的善意,它在说:我看见你了,我在意你的安全,我愿意为了我们的共同安全做出微小的让步,这一秒的切换,是驾驶者之间最朴素的尊重,是陌生人之间无言的默契。
我至今记得一位老司机的教诲,他说,夜间开车,灯光就是你的眼睛,也是你的语言,你打出的每一束光,都在向世界宣告你是一个怎样的人,有修养的驾驶者,远光只用于没有人车对向的荒郊野外,一旦发现对向有车,会提前在数百米外就切回近光,他们的灯光是温柔的,像月光,照亮前路而不灼伤他人,而那些一路远光到底的驾驶者,他们的灯光是暴烈的,像探照灯,所过之处,留下的是愤怒和诅咒。
技术本可以解决一些问题,如今许多车辆配备的自动远近光切换系统,能在检测到对向灯光时自动切回近光,但再先进的技术,也替代不了人心中的那根弦,车可以自动驾驶,但文明的自觉,永远需要人自己去唤醒。
那束刺眼的远光还在夜幕下流动,每一个被它伤害过的人,都成了文明的传教士,用切身的痛感提醒着后来者,或许改变不会立刻发生,但每一次有意识的克制,每一个善意的切换,都在为这个夜晚增添一分安全,当千万个驾驶者都学会在交汇时收起自己的光芒,我们的道路,终将成为一条条流动的星河,彼此照亮,互不伤害。
放下远光的那一刻,你看见的不仅是路,还有一个更值得奔赴的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