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9日金融一线消息,中国人民银行防城港市分行行政处罚决定信息公示表显示,防城港防城国民村镇银行因未按照规定报送大额交易报告,被中国人民银行防城港市分行罚款28.10万元。
骆某伟(时任防城港防城国民村镇银行行长)、肖某[时任防城港防城国民村镇银行副行长(主持工 作)]2人对上述违法行为负责,分别被罚款 1.81 万元。